漫画释义:
高校的科技成果不同于企业里以产品为导向、解决市场需求产生的科技成果,它大多衍生于理论向实践的转化过程中,它像埋在地下的矿藏,可能是价值连城的钻石也可能是一文不值的煤矸石,需要企业家凭借多年的经验选择性挖掘,付出并不一定对等回报,价值并不一定对等价格,所以高校科技成果更像是资源。而地面上的原木明码标价每根1000元,卖一根一定赚一根的钱,这才叫做资产。
“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”改革三论之资源论
在职务科技成果这个大类中,高校院所产生职务科技成果更特殊,究其原因,高校职务发明中有相当部分的前瞻性、超前性研究成果,并非市场反向需求,更多的是从源头上引领市场走向、社会发展。
就其定义的性质而言,受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限制,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家所有的无形资产。事实上,能够带来收益的资源才是资产。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由于其学术性、探索性和较弱的市场取向必然产生不成熟性、不稳定性和不系统性,使其很难在技术市场上直接交易。大部分高校科技成果在美国宇航局发布的技术成熟度九级表(见图1)中也最多能对应到第三级,远远达不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阶段,也并不能产生经济效益。因此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不具备明显的资产价值属性。甚至在高校院所的管理实践中,由于成果无法定价,高校院所一般也并未将科技成果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。
图1 技术成熟度示意图
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特殊性决定了它还需要大量的人、财、物力投入,完成中试,形成样品,反观市场需求之后才可能具有明显的资产属性。2007年,美国国会参议员Birch Bayh(《拜杜法》奠基者)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做报告时谈到把职务发明的权属给企业、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理由。他举例说,假如一个专利从研发、申请到获得需要花费1美元的话,那么它转化为市场商品、进一步商业开发则需要再投入99美元。很显然如果美国联邦政府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一种资产的话,绝不会把资产拱手让给大学、院所和私营企业。
高校的职务科技成果是科学研究成果,不是产品研发成果。应该在观念上对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去“资产化”。成果转化了才是资产,不转化只是资源。